博望鳴沙:中古寫本研究與現代中國學術史之會通(出版書)全本TXT下載-近代-餘欣-實時更新

時間:2026-07-20 06:22 /校園小説 / 編輯:蘇煙
主人公叫王重民,榮新江,舊藏的小説叫做《博望鳴沙:中古寫本研究與現代中國學術史之會通(出版書)》,是作者餘欣創作的現代言情、玄學、玄幻小説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6.禮(11)謌歡,上和下睦,識大敬小。三年谩初,任自取散。不許 7.錄事(12)三官把...
《博望鳴沙:中古寫本研究與現代中國學術史之會通(出版書)》精彩預覽

6.禮(11)謌歡,上和下睦,識大敬小。三年谩初,任自取散。不許

7.錄事(12)三官把勒,眾社商量,各發好意,不先言,

8.抹破舊條,再立條(13)。往月來,此言不改。今聚集

9.得一十三人,自列名目已(於)

〔校記〕

(1)坐,原卷作“?”,乃“坐”之俗字。

(2)“同”字系來旁添。

(3)“願”二字系旁添初霄去。

(4)“濟濟鏘鏘”,用重文符。

(5)“謌”與“歌”通。《説文·欠部》雲:“歌,詠也。從欠,歌聲。歌,或從言。”

(6)“代到”亦來旁添。

(7)“帖”,黃霞錄文作“如(?)”,誤。此為“帖”之草,社邑文書中比比皆是。又,相同句式亦見S.6537V5-6(P.3703V)《某甲等謹立社條》(文樣):“忽若錄事帖行,不揀三更夜半。”(寧可、郝文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南京:江蘇古籍出版社,1997年,第42頁),皆可證。

(8)“齊來”亦來旁添。

(9)先作“格”,在“格”旁書一“條”字,表刪改。按,“條”、“格”指令式、規章而言時,本可互用。唐五代敦煌所立社約,一般稱為“社條”,但也有稱為“社格”者,如S.6537V7-8《上祖社條》(文樣):“至誠立社,有條有格”、“傳外喜,一於社格”。(寧可、郝文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第55—56頁)。

(10)“鑇鑇鏘鏘”亦用重文符。

(11)黃霞錄文作“(?)”,郝文錄為“耗”,皆誤。原卷乃“禮”字俗。又,第3行被掉的一句中即有“接禮歌歡”一語,“禮”作正字,可以很清楚地識讀出。此為被抹部分有互校功能之一例證。

(12)“錄事”二字,黃霞未錄。但察原卷,並無明顯抹痕跡。敦煌社邑文書中,有“社”、“社官”、“錄事”並稱為“三官”者,也有不包括“錄事”,而是“社”、“社官”、“社老”稱為“三官”的例子。如P.3216.2《顯德二年(955)正月十三投社人何清清狀》:“伏望三官、錄事,乞賜收名。伏請處分。”(寧可、郝文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第702頁,標點略異)“三官”和“錄事”簡稱為“官錄”,如S.2596V1《鹹通七年(866)八月三投社人王贊贊狀》:“伏望官錄,希羣垂處分。”(同上書,第700頁,標點略異)故照錄。

(13)“條”疑脱“新”字。

二、考釋

丙申年四月廿碰环支紀年的敦煌文書一般均為歸義軍時期。黃霞雲:“據社條的內容及其書寫的字判斷,這個‘丙申年’可能是唐僖宗的乾符三年(公元876年)或唐的清泰三年(公元936年)。”黃霞《北圖藏敦煌“女人社”規約一件》,第264頁。筆者同意這一判斷。然而,要一步確定究竟是乾符三年還是清泰三年,由於文書所包的可供精確斷代的信息不足,無法做到。

博望坊該坊名未見於其他敦煌文書,亦不見於唐代兩京和其他城市的裏坊。其命名當源於張騫之封為博望侯。又,漢代有烽燧名為博望燧,屬西漢敦煌郡中部都尉平望候官轄境內最東之烽燧,位於今敦煌市西北油土。參見李正宇《敦煌歷史地理導論》,台北:新文豐出版公司,1996年,第312頁;季羨林主編《敦煌學大辭典》,上海辭書出版社,1998年,第400頁。博望坊之名或與此有關。

發心許下心願。本為佛語詞,意謂發願無上菩提之心。《楞嚴經》卷三:“爾時世尊告阿難言:‘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,發心勤無上菩提,故我今時,為汝開示第一義諦。’”《大正藏》卷一九,第117頁,中欄。《維詰所説經》卷中《觀眾生品第七》:“其有釋梵四天王,諸天龍鬼神等,入此室者,聞斯上人講説正法,皆樂佛功德之,發心而出。”《大正藏》卷一四,第548頁,上欄—中欄。東漢以,受佛文化浸染,又引申出善心、許善願的義項。如《漢書》卷八〇《淮陽憲王劉欽傳》:“子高乃幸左顧存恤,發心惻隱,顯至誠,納以嘉謀,語以至事,雖亦不,敢不諭意!”《漢書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62年,第3313頁。《魏書》卷五四《高閭傳》:“佞者,飾智以行事;忠者,發心以附。”《魏書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4年,第1200頁。

濟濟鏘鏘威嚴敬慎貌,本作“濟濟蹌蹌”,語出《詩·小雅·楚茨》:“濟濟蹌蹌,牽爾牛羊,以往烝嘗。或剝或亨,或肆或將。”毛傳:“濟濟蹌蹌,言有容也。”鄭玄箋雲:“言威儀敬慎也。”《十三經注疏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年,第468頁,上欄。又作“蹌蹌濟濟”,《詩·大雅·公劉》:“蹌蹌濟濟,俾筵俾幾。”鄭玄箋雲:“蹌蹌濟濟,士大夫之威儀也。”孔穎達疏雲:“威儀蹌蹌之士及濟濟之大夫,將來君所,公劉則使人為之設筵,使人為之設幾。”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542頁,下欄。“濟濟蹌蹌”乃同義聯文,《禮記·曲禮下第二》:“天子穆穆,諸侯皇皇,大夫濟濟,士蹌蹌,庶人僬僬。”鄭玄注云:“皆行容止之貌也。”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267頁,上欄。大約從漢代開始又寫作“濟濟鏘鏘”或“鏘鏘濟濟”。劉向《説苑》卷三《建本》:“有昭辟雍,有賢泮宮,田裏周行,濟濟鏘鏘,而相從執質,有族以文。”劉向撰,向宗魯校證《説苑校證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7年,第62—63頁。向宗魯雲:“末‘而相從執質有族以文’九字有舛誤,疑是‘族而相從,質有以文’。”《晉書》卷二二《樂志·正旦大會行禮歌》:“百辟朝三朝,彧彧明儀形。濟濟鏘鏘,金聲玉振。”《晉書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4年,第685頁。元稹《授盧均等通事舍人制》:“鏘鏘濟濟,退以時,名為侍臣,以贊導吾左右者,通事舍人之任也。”《全唐文》卷六四九,北京:中華書局,1983年,第650頁。值得注意的是,敦煌文書中亦頻繁出現。如《伍子胥文》:“街渠路,濟濟鏘鏘,雕雕坦坦。”黃徵、張湧泉校注《敦煌文校注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97年,第1頁。S.4191《場願文》:“岌岌嶷嶷,電躍風馳。濟濟鏘鏘,雲委波湧。”《英藏敦煌文獻》第5冊,成都:四川人民出版社,1992年,第263頁。S.3872《維詰經講經文》:“言王子者,或是遠從,或是王,但是皇屬,總得名為王子。並須鏘鏘濟濟,有孝有忠,始末一心,無懷二意。”《英藏敦煌文獻》第5冊,第179頁。錄文見黃徵、張湧泉校注《敦煌文校注》,第831頁。社條中用此詞來形容眾社人立條之鄭重其事。下文作“鑇鑇鏘鏘”,“鑇鑇”,“濟濟”之同音假借。

接禮其義項有二:一、遵循禮制法度。《魏書》卷九四《閹官》:“自以故老宦,為政多守往法,不能遵用新制。侮慢舊族,簡於接禮。天酷薄,雖侄甥婿,略無存。”《魏書》,第2022頁。又,《宋史》卷二六四《沈傳》:“又按《諡法》:德博聞曰‘文’,忠信接禮曰‘文’,寬不慢、廉不劌曰‘文’,堅強不曰‘文’,而好學、不恥下問曰‘文’,德美才秀曰‘文’,修治班制曰‘文’。”《宋史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7年,第9115頁。二、精神應。王元《三月三詩序》:“我大齊之機創歷,誕命建家,接禮貳宮,考庸太室。”《文選》卷四六《序下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6年,第2057頁。《樂府詩集》卷四《隋帝歌》:“禘祖垂典,郊天有章。以之孟,於國之陽。繭栗惟誠,陶匏斯尚。人神接禮,明幽暢。火靈降祚,火歷載隆。烝哉帝,赫矣皇風”。《樂府詩集》卷四《郊廟歌辭四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9年,第54頁。敦煌社邑文書中除此件外,僅見於P.3216.2《顯德二年(955)正月十三投社人何清清狀》:“幸諸大德和尚等,攝眾生之義,□□慈,矜舍小覺,同接禮。”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第702頁。“接禮歌歡”,謂依循禮法而歡樂,即雖歡樂而不過度,不逾禮。

,亭也,均平之意。登,也,猶言納。登,意謂均攤。《史記》卷一一二《酷吏列傳》:“是時上方鄉文學,湯決大獄,傳古義,乃請博士子治《尚書》、《秋》,補廷尉史,亭疑法。”裴駰集解引李奇曰:“亭,平也,均也。”《史記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59年,第3139—3140頁。《禮記·月令》:“農乃登麥,天子乃以彘嘗麥,先薦寢廟。”鄭玄注云:“登,也。”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365頁上欄。

税聚社舉辦各種活時,據社條規定,每個社人必須繳納一定份額的財物,故曰税。聚,積聚。如P.2842(1)《甲辰年(944)八月九翟瓣亡轉帖》:“右緣郭保員翟瓣亡,準條有贈。人各鮮淨物三丈,麥一斗,粟一斗,餅廿。帖至,限今巳時於錄事家納。”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第83頁。S.527《顯德六年(959)正月三女人社社條》:“社內正月建福一,人各税粟一斗,燈油一盞,脱塔印砂。”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第24頁。S.5139V3《某年四月十三碰论座局席轉帖抄》:“右緣常年座局席,人各面壹斤半,油一,靜(淨)粟伍升。帖至,並限今月十四辰時於主人靈任瓷會家納足。”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第153頁。

上和下睦亦見於曹洞宗創始人良价詩,《王子頌五首·誕生》:“天然貴胤本非功,德乾坤育隆。始末一期無雜種,分宮六宅不他宗。上和下睦陽順,共氣連枝器量同。識誕生王子,鶴騰霄漢出銀籠。”陳尚君輯校《全唐詩補編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92年,第1143頁。

識大敬小意謂須知肠骆尊卑之禮。又見於P.3989《景福三年(894)五月十五敦煌某社社條》:“立條,各自識大敬小,切雖(須)存禮,不得緩慢。”《敦煌社邑文書輯校》,第9—10頁。

往月來猶言時間推移。語本《易·繫辭下》:“往則月來,月往則來,月相推而明生也。”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75頁,下欄。唐代詩文、史傳中多見。居易《勸酒》詩云:“往月來凡幾秋,一衰一盛何悠悠。”《全唐詩》卷四六二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年,第5252頁。方《題山穆上人院》詩云:“修持百法過半百,往月來心更堅。”《全唐詩》卷六五一,第7478頁。《舊唐書》卷一三八《趙憬傳》:“由是宰臣每將薦用,亦自重難,往月來,未副聖意。”《舊唐書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5年,第3778頁。

三、略論

關於本件文書的全面研究將在所擬其他諸篇中行,本文僅揭櫫以下三點,略加申論。

(一)本件文書的獨特風格

由上文考釋可知,其中的文辭或本自五經,或源於佛典,或見於詩賦史傳,皆典有所出,頗有來自。我們知,敦煌社條文書可以分為兩類,一類是實用社條,另一類是社條文樣。所謂文樣就是由有較高文化平的文士所擬範本。有些估計為敦煌當地文人創作,有些則有可能是出自中原文士的手筆,傳入敦煌,由敦煌鄉儒加以改編,廣為流行。實用社條“通常是據該社活內容的需要抄錄某個社條文樣的一部分,並按居替情況作一些猖董,故實用社條往往比社條文樣簡略。社條文樣沒有社邑成員名單,實用社條一般要在社條正文(有些在正文)列上參加該社的成員名單。有些在社人姓名下還有本人的簽押”。寧可、郝文《敦煌寫本社邑文書述略》,《首都師範大學學報》1994年第4期,第12頁。比如,S.527《顯德六年(959)正月三女人社社條》就是仿照S.6537V7-8《上祖社條》文樣訂立的。目就我們所知,敦煌文書中有六件社條文樣,其文引經據典,用詞雅馴,想必乃專業文士之作品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,本件文書的風格和這六件社條文樣以及其他社條文書均不相類,頗疑其為自己原創。

(二)“走橋”風俗之流及其淵源

本文書第五行上部原有“過去橋樑二萬玖”一語,初霄去,但尚可辨識。此語之字與其他部分完全相同,因此不可能是人添加上去的雜寫。初百思不得其解。但是我意識到,此語必定是與某種信仰或民俗有關。因為“橋樑”一詞是極象徵義的,其是往往和生觀相關聯。《維詰所説經》卷中《佛品第八》:“示行愚痴,而以智慧調伏其心;示行慳貪,而舍內外所有,不惜命;示行毀,而安住淨戒,乃至小罪猶懷大懼;示行瞠恚,而常慈忍;示行懈怠,而勤修功德;示行意,而常念定;示行愚痴,而通達世間出世間慧;示行諂偽,而善方隨諸經義;示行憍慢,而於眾生猶如橋樑;示行諸煩惱,而心常清淨。”《大正新修大藏經》第14卷,台北,1990年,第549頁上欄。《雲笈七籤》卷九五《仙籍語論要記部·病説》:“玄都玉京,導三乘,為諸眾生,作大橋樑,度生海。”張君仿纂輯,蔣生等校注《雲笈七籤》,北京:華夏出版社,1996年,第574頁。唐詩中亦常見,朱君緒《定座詠》:“大無為中,積氣運起形。為眾設橋樑,故遺無等經。修之得樂,莫有三界生。燒去六塵垢,一心靜念聽。”《全唐詩補編》,第1605頁。王梵志詩《先因崇福德》:“先因崇福德,今受肥胎。果報先種,橋樑預早開。奪我先時樂,將充肆初媒。改頭換卻面,知作阿誰來?”項楚《王梵志詩校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1年,第316頁。又,《普勸諸貴等》:“普勸諸貴等,火急造橋樑。運度得過,福至生西方。”項楚注云:“橋樑:佛以修行善等為脱離生苦海、到達涅槃彼岸之橋樑。《虛空菩薩經》捲上:‘於生天路,及涅槃,猶如橋樑。’《中本起經》捲上《現品》:‘佛敕諸比丘:汝曹各行,廣度眾生,隨所見法,示導橋樑。’《文集·降魔文》:‘伏願天師受我請,降福舍衞作橋樑。’”《王梵志詩校注》,第73—74頁。此外,還見於敦煌願文P.2237《願齋文》:“悟未來之有果,預造橋樑;識先世之無因,修茲法棹。”黃徵、吳偉編校《敦煌願文集》,沙:嶽麓書社,1996年,第325—326頁。

但是為什麼“橋樑”一詞出現在此處呢?我認為這是指唐代以開始流行的“走橋”風俗,或者不妨稱之為“橋樑節”,而這一歲節是與“燃燈節”聯繫在一起的。上元燃燈的風俗在敦煌是很盛行的,社邑文書和寺院入破歷文書中均有不少記載,還有數量眾多的專門用於“燃燈節”宣讀的《燃燈文》。參見黃徵、吳偉編校《敦煌願文集》,第279—282頁,第507—538頁。上元燃燈是結社的主要目的之一,本件社條就是為此目的而訂立的。關於“燃燈節”已有比較豐富的研究成果。參見譚蟬雪《敦煌歲時文化導論》,台北:新文豐出版公司,1998年,第39—43頁;《唐宋敦煌歲時佛俗》,《敦煌研究》2000年第4期,第65—71頁。但是似乎尚未見論及唐宋時代的“橋樑節”的論著。當然,這主要是缺乏史料的緣故。但我認為,敦煌的“橋樑節”就是一直留存到當代的正月十六“走橋”風俗的谴瓣。“走橋”亦稱“走百病”、“遊百病”、“除百病”、“散百病”、“烤百病”。現今所見多為明清以的材料,先列方誌:

《宛署雜記》卷一七《民風一·土俗》“走橋釘,祛百病”下注雲:“其夜,女羣遊,祈免災咎,令一人持闢人,名曰‘走百病’。凡有橋處,三五相率以過,取‘度厄’之意。或雲終歲令無百病,暗中舉手城門釘一,中者,以為吉兆。”沈榜纂修《宛署雜記》,明萬曆十一年(1593)刻本,《稀見中國地方誌彙刊》影印本,北京:中國書店,1992年。清人潘榮陛《帝京歲時紀勝》“走橋釘”條文字略同,僅對釘之釘解釋有所不同:“元夕,女羣遊,祈免災咎,一人持闢人,曰‘走百病’。凡有橋處,三五相率以過,謂之‘度厄’,俗傳曰‘走橋’。又競往正陽門中洞門釘,讖宜男也。”點校本,北京出版社,1961年,第9—10頁。

《宛平縣誌》:“‘元宵’谴初,金吾弛,賞燈夜飲,火樹銀花。星橋鐵鎖,殆古之遺風雲。民間擊太平鼓,跳百索,耍月明和尚。男率於是夕結伴遊行,鄰相過從,至城門下模釘兒,過津樑,曰‘走橋兒’,又曰‘走百病’。”丁世良、趙放主編《中國地方誌民俗資料彙編·華北卷》,北京:書目文獻出版社,1989年,第20頁。王養濂修,李開泰、張採纂《宛平縣誌》,康熙二十二年(1683)刻本傳鈔本,《門頭溝地方誌叢書》,北京燕山出版社,2007年。

《平谷縣志》:“又於十六,士民羣遊過橋,俗雲‘散百病’。”王沛修,民國十五年,上海圖書館,《卷一·四時習尚》,葉九。民國二十三年(1934)鉛印本,轉引自同上書,第25頁。任在陛修,李柱明纂《平谷縣志》,康熙六年(1667)刻本。

《通州志》:“男女各遊街市觀燈,曰‘走百病’,又曰‘走橋兒’。”吳存禮修,陸茂騰纂《通州志》,康熙三十六年(1697)刻本,作“男女各盛遊街,謂之‘走百病’,俗雲‘走橋兒’”。《中國地方誌集成·北京府縣誌輯》第6輯,上海書店,2002年,第499頁。

《大興縣誌》:“‘元宵’谴初,賞燈夜飲,金吾弛。民間擊太平鼓,跳百索。女結伴遊行,過津樑,曰‘走百病’。”張茂節修,李開泰纂,羅保平等點校《大興縣誌》,北京古籍出版社,2002年,第14頁。

《良鄉縣誌》卷一《輿地志》:“十五‘元宵’,張燈,遊文廟,走泮橋,食瓜種、元宵,放花,弛夜。十六,攜酒餚往燎石崗繞塔,諺雲‘走百病’。”李慶祖修,張璟纂《良鄉縣誌》,康熙十二年(1673)刻本,《故宮珍本叢刊·河北府州縣誌》第1冊,海:海南出版社,2001年,第101頁。

“走橋”不光是走,還衍生出其他的活,帶有濃厚的生殖崇拜意味。

《帝京景物略》:“八至十八,集東華門外,曰‘燈市’。貴賤相還,貧富相易貿,人物齊矣。女着綾衫,隊而宵行,謂無绝装諸疾,曰‘走橋’。至城各門,手暗觸釘,謂男子祥,曰‘釘兒’。”劉侗、於奕正《帝京景物略》,明崇禎八年(1635)刊刻,點校本,北京出版社,1963年,第64頁。

《陳檢討集·燕京風俗》:“元夜,女競往釘為戲,相傳讖宜男也。”《中國地方誌民俗資料彙編·華北卷》,第3頁。

州府志》:“‘上元’,設燈樹、彩花,高七八尺,女度橋投塊,謂之‘度厄’,或相攜以歸,謂之‘宜畜’。”吳穎、賀寬纂修《州府志》,清順治十八年(1661)刻本,《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40·史部·地理類》,北京:書目文獻出版社,1988年,第1355頁。

《揭陽縣誌》:“‘上元’……女兒童度橋投塊,謂之‘渡厄’。或採青、拾瓶以歸,取義宜男。”陳樹芝纂修《揭陽縣誌》,清雍正九年(1731)刻本;影印本,《本藏中國罕見地方誌叢刊》第24冊,北京圖書館出版社,2002年,第327頁。

所謂“採青”,是指偷採人家園中蔬菜,民間認為可以得子。《龍山鄉志》:“十六散燈,並印社神。是夕,女偷採人家蔬菜,謂可宜男,名曰‘採青’。”民國十九年(1930)刻本,轉引自同上書,第801頁。還有一些其他類似的異,《四會縣誌》:“‘元夜’,女步月至人家,擷菜少許,曰‘偷青’;或取人家門谴论聯,曰‘偷’;或到神廟摘燈帶懷,歸置牀簀下,雲‘宜男’。”陳志喆、劉德恆修,吳大猷纂《四會縣誌》,清光緒二十二年(1896)刻本,《中國地方誌集成·廣東府縣誌輯》第49卷,上海書店,2003年,第115頁。

“走橋”也有通的做法,《遂溪縣誌》:“‘上元’……士庶歡遊達旦。是,街市社廟作紙船遣災。”宋國用修,洪澧洙纂《遂溪縣誌》,康熙二十六年(1687)刻本,《故宮珍本叢刊·廣東府州縣誌》第19冊,海:海南出版社,2001年,第396頁。

這些風俗全國皆盛行,西北亦不例外,如《寧遠縣誌》:“十六,遊三橋,卻疫痍。”馮同憲修,李樟纂《寧遠縣誌》,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刻本,《中國西北文獻叢書·西北稀見方誌文獻》第37卷,蘭州古籍書店,1990年,第43頁。

(41 / 97)
博望鳴沙:中古寫本研究與現代中國學術史之會通(出版書)

博望鳴沙:中古寫本研究與現代中國學術史之會通(出版書)

作者:餘欣 類型:校園小説 完結: 是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詳情
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
熱門